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
共同体联合攻关(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面向集成电路与电子信息、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生物与环境、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开展产业目标导向明确的应用基础研究。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牵头单位须为注册在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组织科研和推动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
2.相关省市指南项目须由本省市的单位牵头承担,集成联合项目和重点项目均要求长三角其他省市单位作为子课题单位或参与单位共同开展合作研究。企业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子课题单位或参与单位的,应当提供项目配套经费。其中,企业作为项目牵头单位或子课题单位的,与财政经费投入比例不低于2:1。
3.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 申报方式
请各单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进入“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查阅详细申报指南材料,并于2025年9月30日16:00至10月16日16:00期间通过该系统完成在线填报。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基础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沪科〔2025〕385号)